六盘水市第十四中学文件
校办[20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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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第十四中学2013年相关劳动纪律考核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劳动纪律管理,促进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经学校领导班子行政会议及党政工团联席会决定,对劳动纪律做以下暂行规定:
1、严格按“六盘水市第十四中学文件[2012]1号《六盘水市第十四中学关于加强劳动纪律暂行规定》执行。
2、规范各项病、事假流程:
(1)到办公室领取请假条。
(2)请学校领导签字批准。
(3)到财务上交请假产生的费用。
(4)返回办公室进行相应安排和备案。
(5)教务调课。
3、电话请假请委托人代交费用。
4、需要调课的,请向教务备案,不进行考核,如私自调课的没有备案进行双人双向考核。
5、对全年满勤者进行奖励。
主题词:劳动纪律 规定
六盘水市第十四中学 201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