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第十四中学民主理财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我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增强财务管理的透明度,保障学校财务安全运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重大的经济开支(如预算编制、房屋建设及维修、大宗设备购置、制定学校计划等)都要召开校委会和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由职代会讨论决定。
2.学校要充分发挥工会的民主管理监督作用。2
3.学校成立民主理财小组。由学校教职工选举或推选3-4名坚持原则,廉洁奉公的教职工担任民主理财小组的成员,监督各项计划的实施,贯彻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4.学校收支发票实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签字制度。民主理财小组参与管理学校财务,学校收支发票先由校长签字,再由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签字,方可报销、入账。
5.每学年定期不定期召开民主理财小组会议,民主理财小组会议有权否定不合理的开支。
6.学校民主理财小组参与学校管理,在学校校委的领导下,坚持经常性监督和定期监督相结合,每学期至少对学校财务进行一次清理审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学校的财务财产管理。
六盘水市第十四中学
六盘水市第十四中学理财小组名单
组 长:付予黔
副组长:刘 显
成 员:叶显祥
黄永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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