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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加强防范“死亡游戏”致家长一封信

2024年11月11日 11:15:25 访问量:9



【以案说法】

“死亡游戏”受伤谁来负责


· 案情回顾 ·

2022年6月6日,在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某小学,学生小张和小李在课间休息时间找到小胡,提出一起玩“死亡游戏”。小张曾在校外玩过这个游戏,大致知道游戏规则。
游戏中,小胡按照游戏规则,蹲下大口呼吸,等到15秒左右站起来憋气,小张双手用力按压小胡胸部,小李的手压在小张的手上。第一次尝试后,小胡表示没有不良反应。第二次,小胡再次尝试,当被小张按压后摔倒,头磕在地上,大哭起来。
班主任闻讯立即打电话通知小胡的父亲来学校,送小胡去医院检查。    
经医院检查诊断为:小胡右侧顶枕部硬膜外血肿、顶枕骨骨折、头皮血肿。5月24日,小胡的伤情鉴定为伤残等级十级。
小胡的家长带着鉴定结果到学校协商,要求2名同学和学校共同承担12.98万元的医药费、护理费和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因责任承担和赔偿费用问题多方协商未果,小胡家长遂诉至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人民法院。


· 法院判决·

对于上述案件,2022年7月25日,独山子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认为,此案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发生的纠纷。从该案证据来看,小张、小李与小胡三人一起进行两次游戏,第一次是小张和小李共同按压,第二次是小张单独按压,都实施了侵权行为二人行为导致小胡受伤,应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小张和小李的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针对学校是否应当承担责任问题,法院认为,学校提交的调查说明虽然提醒过学生不要做危险游戏,但并未严格落实;事故发生后,校医并未在第一时间到场处理,也未在第一时间将小胡送医就诊,学校并未完全尽到教育管理责任,故学校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院根据各方当事人责任的大小,酌定小张及其监护人、小李及其监护人学校在本案中承担的责任比例为45%、20%、15%;小胡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认知能力,在没人强迫的情况下,主动参与了游戏并配合,亦有过错,小胡及其监护人应当自行承担20%的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由小张、小李及其监护人和学校赔偿小胡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10万余元。
     小张、小李及其监护人不服判决结果,向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经二审法院审理后,对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近期,多地“死亡游戏”
再次流行起来!


11月2日
#死亡三秒流行校园严重可窒息致死#
话题冲上热搜



多地学生家长反映,一种“死亡游戏”流行校园,该游戏被称为“梦回大唐”或“死亡三秒”。该游戏通过特定的动作憋气造成缺氧休克,对大脑造成永久损伤,严重可能窒息死亡。有孩子在游戏后迅速晕倒,并曾发出尖叫,伴随满脸冷汗,直到第二天还感觉头痛头晕。

有家长说
“我儿子这一次
这条命真的算是捡回来的”


还有网友表示
近期,其侄子的同班同学
因玩该游戏休克住院

网上也流传了一些学校发布的提醒,告诫家长和老师注意,严禁学生玩此游戏。有网友表示,该游戏此前就曾在校园流行,但当时并非叫“梦回大唐”。


所谓“梦回大唐”,此前被称之为“死亡游戏”,又叫“心跳游戏”或“闭气窒息游戏”,最早源于东南亚青少年当中,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传入我国,在部分城市的少数中小学和大学校园传播。
     教育部获悉“死亡游戏”在学生中传播的情况后,坚决制止此类危害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的不良游戏在学生中传播、蔓延。

       
警方也针对该游戏发布过提醒。


据此前报道,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神经外科二病区主任刘少波介绍,“死亡游戏”压迫心脏、抑制呼吸导致回心血量减少,大脑的血液和氧气相应减少。严重者导致意识丧失、全身脏器功能停止等,直接危及生命。

提醒广大家长
该游戏中
按胸口的动作是关键
若看到孩子间出现此类动作
一定要警惕
不要当成是正常打闹



· 法条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六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监护人为共同被告。


· 法官说法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心智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因脱离了监护人管理和保护范围,所以民法典规定,学校应对学生承担教育、管理职责,保护好学生的人身权益,切实落实管理和教育职责。但是,也不应该将学校理解为唯一的责任主体,学校的教育、管理职责并不能代替监护人的监护职责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第一监护人,应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安全教育的主体责任,致人损害后,监护人仍需承担首位的赔偿责任。家长需要履行好监护职责,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引导孩子遵纪守法。

来源:法治日报、光明网、新疆法治报

终审:韩林君

复审:杜柯楠

初审:张玉荣

编辑:雷雪芳

 




以下视频来源于:



编辑: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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