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第十四中学手机管理制度
为加强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的工作要求,4月1日,以校长携全体教师,开启《落实“五项管理”专题工作会》,并制《中小学学生手机带入校园申请制度》确保“五项管理”工作在校园扎实进行。由于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方便了家长与学生的联系,但却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学校的正常管理。为维持正常教学秩序,有效推动我校学生健康体质,学期中期,学校将严禁学生携带手机进校园。请各年级各班宣传到位,严格执行本规定。
一、手机管理
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符合以下规定。
二、手续办理与承诺
1.家长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报班主任登记。
2.承诺遵守本规定的各项条款,文明使用。
3.承诺学生自行妥善保管手机,因保管不善造成手机丢失或损坏,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4.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三、使用规定
1.禁止在校期间使用手机。
2. 考试过程中不携带、不使用手机。若因未留意而携带手机,应主动交监考教师。
4. 在教学时间内、教学区域内只能携带电子校牌,充分利用电子校牌的通讯功能。
6. 家长因重要紧急事项联系学生,拨打其电子校牌以及联系班主任和科任教师。
7.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用手机,由家长向学校递交申请表,进入校园手机交班主任保管,离校领取即可。
四、检查
1.学校政教处、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会成员、学校文明监督员等有权检查学生使用手机的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2.学校政教处、班主任有权在教学时间内抽查学生手机状态,并采取相应措施。
3.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班主任、年级组或政教处,填写扣留单。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违反本规定的处理办法
1.违反本规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评教育,并通报家长,手机上交政教处。第二次政教处进行全校通报批评。第三次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2.考试过程中携带或使用手机,按作弊对待,依据我校《学生常规管理制度》处理。
3、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按不同情况视其情节处予以纪律处分,手机上交政教处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六盘水市第十四中学政教处
2021年4月1日